海关总署 | 对印度尼西亚1家和越南10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


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1家和越南10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

来源:海关总署 | 2022-01-30

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1批次冻鮸鱼的1个产品本体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,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,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水产品生产企业PT. TRIDAYA ERAMINA BAHARI(注册编号为CR 111 - 12)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。

海关总署官网截图

因从进口自越南8批次冻巴沙鱼的15个外包装样本,2批次冻金线鱼鱼糜的2个外包装样本,1批次冻墨鱼干的1个集装箱内壁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。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,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9家水产品生产企业(注册编号分别为HK 761、DL 408、DL 364、DL 07、DL 541、DL 785、DL 77、DL 126、DL 542)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,暂停接受越南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(注册编号为DL 521)的产品进口申报8周。

海关总署官网截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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